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
调 研 报 告
根据市局安排,我局于近日对全县中小企业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采取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及同企业家个别座谈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本区域内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讨论,认真分析了我县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困难,就促进我县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7年底,全县中小企业已达8357家(含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48948万人。中小企业总产值达到了141亿元(含个体工商户)。比2000年增长了6倍。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1、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县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2007年我县地区生产总值为50亿元,据测算其中的有85%是由中小企业所创造,全县中小企业主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10亿元和175亿元,分别占全县法人企业的100%。出口产品交货值达2.08亿元,占全县出口产品总值的100%。
2、中小企业是我县财税收入的重要来源
200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为8.3亿元,国、地税合计收入7.1亿元,其中,中小企业上缴的国、地税合计数为5.93亿元,占国、地税总收入的83.5%。2007年全县国税收入为5.5亿元,其中,中小企业上缴4.65亿元,占84.5%,全县地税收入为1.6亿元,其中,中小企业上缴1.2亿元,占80%,中小企业税收的快速增长已成为我县财税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增长的主要动力。
3、中小企业是促进劳动就业,增加群众收入的主要渠道
我县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壮大及其产业链的延伸,为城镇居民大中专毕业生、农民转产转业、下岗职工和外来民工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市场,为增长群众收,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全县中小企业从业人员达48948人,占全县就业人员的79%。农民从中小企业中得到的人均收入为3632元,占全部收入的88%,与2000年相比,比重提高了7个百分点。2000—2007年农民从中小企业中得到的收入年均递增15%,高出全部收入增幅的2个百分点。
4、中小企业是培育骨干企业的主要基地
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我县中小企业依据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了冶炼、铸造、轻纺等区域产业特色,并不断延伸了产业链条,形成了“冶炼—轧钢”、“冶炼—铸造”、“铸造—机械加工”、“煤炭—洗精煤”、“纺纱—织布”等重点骨干企业,提高了全县经济的整体实力。2007年末,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已发展到46家,其中:10亿元以上的有1家,亿元以上的有24家,5000万元以上的有13家,千万元的有8家。2007、2008年,我县中小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发展新的产业上,又有了新的进步。新上或扩建企业80余家,总投资大约在20多亿元。其中有19家企业被列为全县重点工程。这些项目投产达效后,预计可新增产值60多亿元,税收近3亿元。
5、中小企业是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有生力量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一批中小企业开始重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积极主动地采取与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联合,提高企业技术水平,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全县16家冶炼企业中有16家运用了高炉喷煤技术,有7家发展了高炉煤气发电,铸造企业中有12家分别引进了先进的V法、EPC消失模、光洋生产线、树脂沙生产线、高炉联铸等先进铸造工艺,先进技术的应用,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同时,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二、当前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在看到中小企业发展进步的同时,企业自身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从总体上讲,企业规模还比较小,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素质还比较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还比较弱,不少企业的经营理念比较陈旧,习惯于稳扎稳打,小富即安思想比较普遍,缺乏做大做强的开拓创新意识;企业没有自主创新能力,技改投入不足,企业组织形式仍以家族制为主,在人才、技术、装备、工艺、管理等方面比较滞后。从企业发展环境来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和困难。
1、企业融资难。一是贷款难,现在银行普遍对民营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持谨慎严格的态度,加上客观上许多民营中小企业缺乏有效抵押资产,信誉度不高,使得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门槛高,手续繁,额度低,期限短,品种少。70%以上的民营中小企业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民间借贷和内部职工筹措资金,能从银行得贷款的企业不到40%。二是抵押款少,抵押额度低。中小企业贷款主要以抵押担保贷款为主,按照现行政策,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可抵押资产,企业占地大多数没有办理征地手续,其土地和厂房均不能抵押。三是担保难,因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担保机制滞后,没有成立相应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都是企业找企业担保,担保面不宽,使多数中小企业得不到贷款担保。
2、要素制约矛盾更加突出。一是用地紧张,由于国家加强了对土地的宏观调控,一些项目因土地制约难以发展。租赁土地属非法占地,办理占地手续又受各种条件制约,难以办理,影响了项目建设。二是用电紧张,用电高峰期间采取区域限电,错峰用电等措施。就我县来讲,全县每月需用电负荷8万KW,工业用电3万KW,实际供给的只有5—6万KW,相差三分之一,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三是运力紧张,我县铁路运输长期吃紧,80%以上物资全靠公路运输,公路运输基本以个体户为主,缺乏规范的物流企业,公路运输费用高,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3、科技投入少。一是财政对科技投入不足,对扶持企业科技的支持力度不大,同时向省、部申报科技项目成本高,难度大,中小企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快,对资源产业依赖性强。二是全县中小企业中没有一个企业设立技术创新机构,没有一个技术科研中心。三是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引导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创新热情不高,投入不足,热衷于模仿。
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1、制定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营造中小企业发展良好氛围。中小企业大多是非公有制经济。为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建议党委、政府就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5]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具体政策意见,适时召开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营造全社会继续关心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氛围。要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鼓励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一手抓大项目、大企业引进发展,一手抓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坚持“两手抓”,相得益彰,共同发展。
2、采取有效措施,培育和扶持成长型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在创业阶段和做大阶段,政府的扶持十分重要,有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要加强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投入,落实“六大”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省市级财政要加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额度,县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培育、扶持、促进中小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为重点骨干企业输送新生力量。重点培育一批5000万-3亿产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处于发展成长拐点的5000万-1亿产值(销售)的企业。同时也要注意培育一批销售收入在300万-500万元区间、有发展潜力的、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小企业,促进小企业进档提升。二是促进中小企业制度创新和素质提升。要通过对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的辅导,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实施企业发展战略管理,帮助家族制中小企业逐步向现代公司制企业转变,促进中小企业的组织结构、技术结构、内部管理和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建设。三是制定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对重点培育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优先向银行推荐贷款,积极引导担保机构优先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实施成长型中小企业财政扶持和奖励政策。对列入重点培育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技改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给予贴息补助;每年评选最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最有发展活力的中小企业,由政府予以公布并奖励;优先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企业管理、技工培训等各类培训服务。
3、完善担保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缓解融资难问题。融资难是当前中小企业反映最突出、最主要的问题。国内外实践表明,中小企业在创业和做大阶段要全部靠银行来解决资金是有困难的,政府给予资金上的帮助和扶持十分重要。逐步做大政策性担保公司,并规范其运作程序。随着经济总量的扩大,县级政府要逐步增加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同时要鼓励担保公司多吸纳社会资金,以增强担保能力,扩大担保面,进一步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创造条件。政府要定期对担保公司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对符合要求的担保损帐给予20%补贴,无损帐的给予息差补助。按照“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的原则,政府负责对担保公司的指导、统计、交流、评估、考核和奖励,一般不直接进行业务干预。担保具体业务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负责对企业的调查、审核,然后建议银行贷款。作为非盈利性的机构,其工作人员工资应由财政承担。按照“小额、短期、应急”的原则,担保公司主要为中小企业担保急需的调剂,期限一般为短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以增加担保资金周转次数。
4、加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一是要加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配套建设,指导促进金融机构完善信贷授权,适当下放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贷款准入条件,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指标量化的考核办法,发挥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主渠道作用。二是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服务项目和信贷品种。
5、创优企业的发展环境。一是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针对企业审批难的呼声,全面实施“政府提速工程”,建立健全企业注册登记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流水线,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在不妨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并适当把市里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和经济开发区。认真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有关事项进入市审批中心集中办理的相关工作,抓紧建设网上申报、备案体系。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查处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使各职能部门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明显的改观。二是规范行政行为,改进监管方式。由政府牵头,协调好办事互相推诿、互为前置条件、企业审批难的问题。清理整顿企业反映意见较大的重复测绘、重复评估、重复收费和重复检查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法保护中小企业的正当权益。
6、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的要素供给困难。①.用地方面。一是将中小企业投资项目用地,统一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工业园区和有条件乡镇可以划出几块土地专门供应小型企业,建立小企业创业区块,培育特色产业集聚区,进入区内的企业可自造厂房,也可采取土地租赁和厂房租赁形式。便于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二是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企业建造多层厂房的给予奖励;对租赁标准厂房的,政府宜给予一定的租费补贴。②.用电方面。一是针对电力不足、用电紧缺现状,要千方百计向上争取。有关部门停电时要提前告知企业,限电要根据企业实际,尽量为企业考虑,减少企业的损失。二是建议市、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冶炼企业余热发电、入网电价和供电差价问题,研究妥善解决的办法。③.物流方面。为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建立完善物流市场体系,建议政府扶持规范民间物流公司,通过有关扶持措施,形成有一定实力、上一定档次、相互竞争的物流市场体系。
7、加大科技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一是各级政府的科技支持对于企业开发新产品、促进科技进步起主要的作用。建议政府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资金扶持力度。财政对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上年同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建立科技转化资金,对获得上级创新基金补助的项目,县财政也应有配套经费的支持。二是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帮助中小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交流,对企业与学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技术中心、研发机构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企业创省以上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并批量生产的,加大奖励力度;协助企业做好专利申请和科技立项申请,对企业的专利申报给予一定的补助。对自主创新的企业,政府在土地供应、信贷担保、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00八年八月十六日